新华社客户端四川频道11月25日电(康锦谦、吴慧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4日向社会通报3起涉气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企业违规生产、废气直排等。
这些案例包括:
2021年11月16日,内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内江隆昌市晟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18日对该公司生产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2021年7月8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遂宁射洪市曜辉冶金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矿热炉正在生产,生产烟气未进入废气收集管道,而是通过布袋除尘设施顶部的缝隙直排。经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当日的废气总排口流速为0m/s,流量为0m3/h、温度为34.5℃。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29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8.68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1月19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检查时,发现自贡沿滩区中粮金属包装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当晚对该公司喷漆房实施查封。
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四川已办理大气类环境违法案件1140件,处罚金额4368万元。(完)
来源:新华社
文章来源:《中国金属通报》 网址: http://www.zgjstbzz.cn/zonghexinwen/2021/1129/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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